(即日起,“一網通辦”平臺提前申報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業(yè)務問答)
為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即日起,單位可以通過上?!耙痪W通辦”平臺提前申報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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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上海“一網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提前申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
答:已完成2021年6月匯繳且正常繳存職工數(shù)大于零的單位可以通過法人一證通或電子營業(yè)執(zhí)照登錄上?!耙痪W通辦”(點擊“稅費綜合申報”欄目,選擇“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清冊”,填寫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選擇繳存比例,完成本年度繳存基數(shù)申報。
申請單位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應同時在此渠道辦理年度調整,補充住房公積金末次繳存月份應當同步繳交到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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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6月份通過上?!耙痪W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申報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后,什么時間可以完成調整?
答:單位6月份通過上海“一網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申報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后,待市公積金中心7月對外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后,系統(tǒng)將根據單位在“稅費綜合申報”欄目填報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和繳存比例自動計算相應月繳存額,如在確定的繳存比例對應規(guī)定的月繳存額上、下限范圍之內,則按實確定月繳存額,如超過月繳存額上限或不到月繳存額下限的按上限或下限確定月繳存額。系統(tǒng)自動完成單位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shù)調整,單位可以登錄平臺查詢結果。
如單位7月后在上?!耙痪W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年度基數(shù)調整的,可以實時查詢調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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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耙痪W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年度調整時,操作時需要注意什么?
答:目前,該渠道暫無批量調整功能,現(xiàn)階段主要適合人數(shù)較少的小微單位辦理。該渠道僅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shù)調整,不辦理賬戶轉入、啟封和新開戶等其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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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耙痪W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shù)調整可以給單位提供什么便利?
答:單位通過上?!耙痪W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專欄,可以同步辦理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申報、社保年度職工工資性收入申報、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shù)調整事項,提高單位業(yè)務辦理效率。已在“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申報和社保年度職工工資性收入申報的單位可以繼續(xù)通過該欄目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shù)調整。
單位可以從6月起在“稅費綜合申報”欄目提前申報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待市公積金中心7月對外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后,系統(tǒng)自動完成單位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shù)調整,可以避免7月份的業(yè)務辦理高峰可能產生的網絡擁堵,及時高效完成年度基數(shù)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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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單位可以通過哪些渠道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shù)調整?
答:7月起單位除通過“一網通辦”平臺“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年度基數(shù)調整外,仍然可以通過上海公積金網基數(shù)調整專欄、單位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客戶端辦理年度調整,30人以下無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還可以通過手機登陸上海公積金網基數(shù)調整專欄辦理調整。不具備網絡條件的單位可以至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支行進行基數(shù)調整。單位可以實時查詢調整結果。
辦理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單位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網點、建設銀行公積金業(yè)務網點或撥打熱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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